1、申请对象:申请者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已注册的学生;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五年才可以申请。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a.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b.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c.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3、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4、评审原则
(1)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得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