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方法
1、凡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必须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2、考生凭成绩复核申请单(在学校官网下载),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招生办申请(或传真,0791-85273256)。
3、学校招生办将及时告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的复核情况。
二、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日期
12月10日(9-16时)-11日(9-16时)。
三、复核范围
限复核11月29日扩招考试阅卷答卷考分是否漏登和错统的情况。如有误,予以更正。对于试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复核范围。成绩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
四、复核处理办法
1、由招生办、教务处、监察室联合组成成绩复核工作组,于12月10-11日实施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工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2、复核后的成绩经招生办、教务处、监察室审核报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批准后生效。由招生办按《考生成绩复核通知单》中的复核情况,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